释法明理显作用,司法拘留促执行
近日舞钢法院执结一起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,经过执行干警细心的释法明理以及多方协调,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,案件顺利执结。
2020年12月份,被执行人韦某向申请人段某借款20000.00元,当时约定一周后归还,借款约定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韦某一直不还,故段某将韦某诉讼至舞钢法院,经舞钢法院主持调解后,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。和解文书生效后段某便联系韦某,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,最后直接将段某的电话拉黑,段某无奈只得申请强制执行。
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韦某,开始的时候韦某还接电话,但只是嘴上承诺一定会还,但是一直拖延,执行干警再次拨打韦某电话后居然也打不通了,遂开始对韦某的住址进行了调查,确定住韦某的住址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发,迅速将韦某拘传至执行局办公室。然后执行干警就告诉韦某,如果不报告财产的话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措施,当韦某听到拘留时立刻就慌了神,马上答应进行还款,最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申请人段某顺利拿到欠款,案件顺利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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